海归网首页
海归宣言
导航
博客
广告位价格
会员列表
收 藏 夹
论坛帮助
登录
|
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
|
个人设置
论坛首页
|
排行榜
|
在线私聊
|
专题
|
版规
|
搜索
|
RSS
|
注册
|
活动日历
主题:
怎样领养汶川地震孤儿
海归论坛首页
->
海归商务
焦点讨论
|
精华区
|
嘉宾沙龙
|
白领丽人沙龙
分屏
表形显示
阅读上一个主题
::
阅读下一个主题
作者
怎样领养汶川地震孤儿
芳菲尽
[
博客
]
[
个人文集
]
头衔: 海归准将
声望: 专家
性别:
加入时间: 2007/05/13
文章: 2779
海归分: 102014
标题:
怎样领养汶川地震孤儿
(2242 reads)
时间:
2008-5-16 周五, 22:08
作者:
芳菲尽
在
海归商务
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看到很多网友留言询问领养汶川地震孤儿的条件,我们咨询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。
目前汶川地震的救灾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,获救的地震孤儿,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构,对孤儿的认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。
至于认养条件,目前国家《收养法》中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,是针对普通孩子的,如果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,就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5岁这样的条件,但民政部门会对认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,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,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。
《收养法》相关规定:
第8条规定,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;
第9条规定,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。
第10条规定,有配偶者收养子女,须夫妻共同收养。
第14条规定,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。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,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。
作者:
芳菲尽
在
海归商务
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上一次由芳菲尽于2008-5-17 周六, 09:04修改,总共修改了2次
相关主题
(ZT) 中国人寿宣布将收养所有“汶川地震孤儿
四川地震和捐助专题
2008-5-15 周四, 02:19
海地大地震,,,刚刚经历过汶川地震的中国人
海归主坛
2010-1-16 周六, 11:55
[刻条缝] 汶川地震刚过六个月,却几乎没有媒体关注跟踪。
海归主坛
2008-11-14 周五, 10:17
《建议贴》鉴于汶川地震时有人建议另开论坛讨论,所以也建议另开“奥运分坛”供...
海归主坛
2008-8-11 周一, 17:36
访科学家黄相宁(上):十几位专家曾预测汶川地震
海归网网友救灾现场报道系列
2008-7-13 周日, 18:19
访科学家黄相宁(上):十几位专家曾预测汶川地震
四川地震和捐助专题
2008-7-13 周日, 18:16
访科学家黄相宁(上):十几位专家曾预测汶川地震
海归主坛
2008-7-11 周五, 21:41
汶川地震,日本媒体的报道
海归主坛
2008-6-03 周二, 22:39
返回顶端
怎样领养汶川地震孤儿
--
芳菲尽
- (488 Byte) 2008-5-16 周五, 22:08
(2242 reads)
【前线实拍】一个只要看就会哭的帖子!
--
愚人码头
- (612 Byte) 2008-5-19 周一, 14:36
(409 reads)
据悉,可以在当地妇联报名,我哥哥大嫂就是在妇联报名领养孤儿。
--
lady_lily923
- (0 Byte) 2008-5-19 周一, 02:55
(242 reads)
如果芳菲尽愿意帮助厦门龟的话,他就可以收养地震孤儿了
--
走过路过
- (31 Byte) 2008-5-17 周六, 02:38
(427 reads)
I knew you would be the one saying this, 嘻嘻。
--
七岁童
- (13 Byte) 2008-5-17 周六, 03:54
(312 reads)
夏归要是绿归,也可以养男孩。要是蓝归,41岁,领养个1岁以内的也没问题啊?
--
神行太保
- (0 Byte) 2008-5-16 周五, 23:28
(368 reads)
厦门归要么马上结婚要么只能收养小男孩儿.
--
学子
- (0 Byte) 2008-5-16 周五, 22:12
(284 reads)
显示文章:
所有文章
1天
7天
2周
1个月
3个月
6个月
1年
时间顺序
时间逆序
海归论坛首页
->
海归商务
焦点讨论
|
精华区
|
嘉宾沙龙
|
白领丽人沙龙
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
论坛转跳:
您
不能
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,
不能
回复主题,
不能
编辑自己的文章,
不能
删除自己的文章,
不能
发表投票, 您
不可以
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,
不能
添加附件
不能
下载文件,
热门标签
更多...
论坛精华荟萃
更多...
博客热门文章
更多...
海归网二次开发,based on phpbb
Copyright © 2005-2024 Haiguinet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.